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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创新链(群)和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30 信息来源:科研处 作者:科研处 编辑:科研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型陕西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按照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的“五新战略”要求,省科技厅在充分征集社会需求的基础上,编制了2018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创新链(群)(包括重点产业创新链(群)、特色产业创新链(群))和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现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陕西省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或陕西省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本项目。申报单位应资信可靠,具备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  

2.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以往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记录。  

3. 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3项;  

4. 自征集通知下发之日,未结题验收(以签发项目验收证书时间为准)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包括承担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等计划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5. 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有充分的精力和时间完成研发任务。  

6. 产业创新链(群)项目及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  

上述科技计划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进行网上申报。  

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交申请单位。  

我校系统填报时间:  

2017739002017810日。  

科研处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提交至我校推荐单位陕西省教育厅予以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经系统生成书面打印申报材料(有条形码和水印)A4纸简装一式6份。  

因申报期正值我校暑假时间,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查看系统审核意见,修改项目。  

注意: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已有账号的申报人,请使用原有账号填报。无账号的申报人,请在2017710日前发送“项目名称,计划类别,姓名,院系,常用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六项内容到科研处西京邮箱(其他邮箱不受理),科研处统一在系统中添加申报人,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给申报人常用电子邮箱发送账号激活邮件,申报人进入邮箱完成激活操作后可登陆系统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