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重点围绕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2012年科技计划由5个基本计划组成,包含5个创新工程和11类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西安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事业单位,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科研管理制度(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产业技术创新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和现代农业推进计划必须符合《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确定的相关科技产业领域。
(3)申报项目知识产权明晰、无侵权及权属纠纷。
2.优先支持
(1)通过研究开发预期能取得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以及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2)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合作项目和产业联盟推荐项目。
(3)围绕重点产业领域,中省及部门联动支持项目。
(4)科技企业吸引社会资金投资项目或获得金融机构融资项目。
(5)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双软认定的企业。
3.其他
(1)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项目主要负责人目前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本人当年不得申报。
(2)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结题、验收未通过以及未按规定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者,不得申报。
(3)企业为实施主体的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投入大、前期已完成投入比例高的项目。支持方式主要为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财政科技研发资金投入一般为项目总投入的10%左右。
(4)2012年科技计划所申报项目的执行期限一般为两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为三年(2012.01-2014.12),软科学研究项目为一年。
我校申报人请认真阅读201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登陆“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kjjh.xainfo.gov.cn),进入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逐项输入申报内容(含附件),在线提交电子文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下载并填写《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申报书》。
项目申报类型及我校申报人提交项目时间如下:
(1)第一批计划项目(2011年11月7日之前):产业技术创新计划工程类项目(除全年申报项目以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项目。
(2)第二批计划项目(2011年12月10日之前):现代农业推进计划、社会发展引导计划、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全年申报项目(不限):技术转移促进工程类高校院所解决企业技术需求项目、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青年科技人才创办企业项目和科技大市场建设工程类、科技金融创新工程类项目。
请申报人务必按时将项目电子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xjkeyanchu@163.com),经科研处审查后统一上报西安市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联系电话:40071 85628051
联系地址:科研楼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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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浏览该文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申报条件及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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