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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1 信息来源:科研处 作者:科研处 编辑:科研处

 

2017年西安市社科基金研究课题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和应用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障。

 

指南的基本定位是“以应用性、对策性、理论性研究为主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研究”。针对西安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党建、法学、历史、教育、管理、新闻、旅游、文化、艺术等方面的重大课题,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确定了共100个课题指南。

 

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课题为省级课题。西安市社科规划办倡导理论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部门人员联合申报,促进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为了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特实行没有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姓名的活页评审制度。通过匿名活页评审后,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的课题设计和评审组意见,确定立项等级。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西安行政区域。为提高申报质量,本次申报实行限报,限报指标结合西安地区各高校、科研院所的课题申报数量及课题最终评审的质量等因素确定。

 

2、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并在汇总表中明确填写学科分类及指南题目,并只填一项。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3、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及前期成果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4、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5、具有主持课题研究能力的中级职称人员,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方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6、成果突出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7、西安社科规划基金课题未结项者或者未通过评审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8、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

 

我校课题申报人须认真阅读以上通知和《指南》,填写《立项申请书》及《论证活页》。此课题今年为限项申报,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指南学科分类、指南题目、研究类型填写,不得随意填写,不得随意更改《立项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原有格式,否则不予受理。

 

请务必于20161222前将《立项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西京邮箱(keyanchu@xijing.edu.cn),逾期不再受理。科研处形式审查后通知申报人打印申报材料纸质档,申报人请及时查看邮箱反馈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纸质档要求:A3纸打印,中缝装订,《立项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一式3份。

科研处联系电话: 85628124 6889   地址:1号行政楼2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