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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7 信息来源:科研处 作者:科研处 编辑:科研处

 

我省2017年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和2017年省两会的决策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要求,聚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积极为全省践行五个扎实、实现追赶超越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各有关单位须高度重视在研项目管理及自查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研究任务,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凡近三年作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1、项目选题。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项目选题并选择以下15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学科分类。共分15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3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一般要在2019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2010月底前完成。  

4资格审查。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与今年的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四、申报程序  

我校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务必于201752日早8点前将《申报书》及《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西京邮箱(keyanchu@xijing.edu.cn),逾期不再受理。科研处审查通过后通知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版申请材料,请务必保证邮箱和手机畅通。纸质材料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书》1份、《论证活页》一式5份。  

 

科研处联系电话:6889   85628124

联系地址:1号行政楼2层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