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事项。
1.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五)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8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其他
(一)《指南》于2017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三)申请书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三、我校申请注意事项
(一)我校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1月15日之前通过邮件方式申请开户,邮箱地址:keyanchu@xijing.edu.cn,邮件内容: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个人邮箱(即系统登录账号),职称。请申请人及时关注个人邮箱,激活账号并登录系统。
(二)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申请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我校申请人务必在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项目,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科研处形式审查后通知申请人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报送科研处计划项目科。纸质材料要求: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如有合作单位盖章等情况的项目请务必提前系统提交并办理。
科研处计划项目科电话:85628124 6889
地址:1号办公楼二层大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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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2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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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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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1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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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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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2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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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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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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