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引导、培养青年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稳定科研人才队伍,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高校内涵建设,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其中45岁以下人员占申报数70%以上)。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重点科研项目:以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为基础,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创新驱动发展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有关规定。
(二)自主申报,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工作。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7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数量及立项规划
(一)专项科研项目: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今年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项目申报数量依据各学校前两年立项和结题情况确定。学校根据分配数量,评审通过后进行网络上报。学校审核通过后,教育厅即备案立项、列入计划。
(二)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科研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由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题率低于50﹪者,该基地限报1项。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五、我校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我校教师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上申报通知及管理办法,按照以下申报流程准备:
(一)专项科研项目:
需先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及相应类别附件材料的电子版(见附件),并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发送到科研处西京邮箱keyanchu@xijing.edu.cn(其他邮箱不受理项目),一并发送的还有“院系申报汇总表”,截止报送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早上9点,逾期不再受理。科研处分类汇总项目并进行人员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并确定最终申请人(预计通知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最终申请人名单及系统填报账号等信息将反馈到院系发送项目申请包的邮箱,请院系管理人员务必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接到评审通过的通知后用学校分配的账号进行“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填报(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系统填报内容在校级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成最终版申请书并打印纸质版,纸质版要求: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18点。
因申报每个阶段安排都非常紧促,请申请人和院系管理人员务必把握时间,尽量提前报送。
申报注意事项:
1.原则上,已获得院科研基金资助立项(特别是2015年及以前批次院科研基金项目)但未获得过省厅级以上立项的项目,必须申报2017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请各院系做好人员筛选和督促工作。
2.申请人请仔细阅读《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特别是资助范围和条件。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有效,包括项目组成员的各项信息,如职称,年龄等。特别注意:正教授不能申报省教育厅项目。已立项未结题省教育厅项目的前三名成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7年1月1日),专项科研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7人等。
3.专项科研项目申报第一阶段须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及相应类别的附件材料,只有申请书无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须由院系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4.合理预算经费,经费计算理由务必填写清楚、准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均为自筹经费,请勿规划管理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的资助额度为每项1万元,预期成果至少为1篇研究报告和2篇学术论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为1篇),其他成果如调研报告,论文等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填报。专项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的资助额度为每项2万元,预期成果至少为1篇研究报告和2篇学术论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为2篇),其他成果如专利,高水平论文等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填报。
5.系统填报注意事项:系统录入完成后请确认“保存”并最后“提交”项目,否则校级管理员无法看到项目信息;所属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所属专职研究机构我校目前没有,一般不填写;工作进度安排部分须根据研究时间阶段逐个添加,请注意系统操作;附件信息为申报第一阶段所填写的“相应类别的附件材料”,请务必确认添加。
6.项目申请后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保持手机,邮件畅通,与所在院系管理人员保持联系。
(二)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科研项目:
申报服务地方专项的负责人需提前与科研处联系,获取申报系统“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的账号。申请人通过系统填报并确认“提交”项目,申请人系统提交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经校级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由系统生成最终申请书,纸质版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要求: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669498
科研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
电话:内线6889,外线85628124
地址:行政楼2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