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动态 -> 正文

2015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8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整体部署,结合高校实际与特色,加强基础研究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

新产品、新方法研发;坚持科学研究为人才培养服务,科技进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注重实效;通过项目、人才、基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陕西高校人才、科技优势,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选择一批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密切相关的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为建设西部强省目标提供技术、人才支撑。

二、资助的范围与条件

见《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第二章资助范围与条件。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

2.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3.重点科研项目——按照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并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坚持平台建设与科研项目相结合,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在已资助完成项目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将项目做深、做强、做大,取得有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十二五”经济、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发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四、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自主申报,各校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重点科研项目还应受过省教育厅资助。

(四)各校严格把关,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和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2015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五、申报数量及程序

(一)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今年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根据学校前两年立项和结题情况,分配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专项数额。请按分配数量评审后通过网络上报。

(二)重点科研项目,主要资助省级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实验室、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开展的、与研究基地方向一致的科研项目,推荐数量不超过省级基地数量的3倍,由学校择优推荐。

(三)2015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继续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专项项目按照上述要求申报成功后,教育厅即备案立项、列入计划。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项目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统一组织报送,省教育厅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

 

我校教师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上申报通知及管理办法,按照以下申报流程准备材料:

1.申报专项科研项目的教师,需先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及相应附件材料(见附件)的电子版并发送到科研处指定邮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并确定最终申报人员。申请人接到评审通过的邮件通知后可进行系统填报,系统提交项目并通过学校管理员审核后再打印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统一报送教育厅。

我校申请人发送申请材料电子版到科研处指定邮箱的截止时间为2014108日早上8因科研处会立即汇总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请各位务必注意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服务地方专项的教师需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获取申报系统的账号及密码,系统提交项目并通过学校管理员审核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科研处统一报送教育厅进行项目评审。

3.申报材料报送要求: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生成。专项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科研项目须报送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6份。

申报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前请注意教育厅通知中的指导思想和资助重点。并对照教育厅已立项项目,请勿低水平重复。

2.请仔细阅读《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特别是资助范围和条件。请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有效,特别是项目人员的各项信息。

3.填写预期成果时请慎重考虑自己是否能够完成,量力而行,以免影响结题和以后项目的申报。

4.经费预算必须合理,计算根据和理由务必明确。一般,教育厅对人文社科专项的资助额度为每项1万元,自然科学专项的资助额度为每项2万元。

科研处联系方式

电话:内线6357,外线85628051

指定邮箱:xjkeyanchu@163.com,keyanchu@xijing.edu.cn

地址:扇形楼3层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