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3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等,具体申报通知,指南及申请书见附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限报5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各限报2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我校不在申报单位范围内。
一般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扣学术前沿,特别是要结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一般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地方院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不同类别申请书请见附件,也可登陆http://xm.sinoss.net/sinoss/business/applyDownload.html下载。
注意事项:
申请书安装后,在安装目录下有 2013年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doc(或2013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doc)、base.dat、msxml3.dll、简要操作说明.doc共四个文件。请注意,电子申请书(2013年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doc或2013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doc)必须与其它三个文件放在同一目录下方可正常填写。
使用电子申请书时,必须打开Word的宏功能,操作方法请参看申请书使用说明或查看安装目录下的文档:简要操作说明.doc。
如果申请书已经安装成功,下次启用时请直接打开WORD文件进行填写,不需要重新安装;
如果在同一目录下重新安装会覆盖您已经填写的申请书内容。
我校申报人员请务必认真阅读各类项目的申报通知及指南,按照以上申报办法及程序填写申请材料,并务必于2013年1月2日下午6点前将所申报项目申请书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到科研处邮箱xjkeyanchu@163.com,科研处审查后统一上报,逾期不再上报。
科研处联系电话:6357 85628051
联系地址:科研楼(扇形楼)3层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