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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规划办〔2024〕4号文件《关于做好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求与类别
申报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聚焦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重视调查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平的原创成果,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申报重点课题的选题需从《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重点课题题目》(见附件1,以下简称《重点课题题目》)中选取,申报人不得随意更改研究题目或添加副标题。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选题可以参照《重点课题题目》并结合个人实际确定题目申报,也可自行拟定。自拟题目的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研究领域与范围
1.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教育学领域研究课题,其他领域研究课题不在申报之列。
2.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涉及19个分支学科,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心理、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德育、教育政策与领导、教育发展战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教育经济、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教育史、课程与教学、学前与特殊教育、教师教育、教育评价、工程教育与科学教育等。填写申报材料时,要依照《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中列出的19个分支学科填写相应学科。
3.鼓励边缘交叉学科研究,但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与教育学领域高度相关,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从19个分支学科中选择一种填报。
三、课题申报人要求
1.课题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一般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可由两名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4.青年课题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5.课题申报人仅限申请一项本年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规划课题的申请;组内成员最多参与两项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申报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必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
6.已申报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课题的申报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题目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承担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请本年度任何类别课题。
7.已获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立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选题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研究一般为1-2年。
五、申报流程
本年度课题采取先网络申请,后报送电子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1.个人申报。课题申报人在5月20日至7月1日登陆“ 陕西教科研网”(网址:http://jky.sneducloud.com/)点击“省规划办”,进入“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具体操作办法和步骤请参照《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使用方法及用户手册》(登陆陕西教科研网,点击“省规划办”,在“下载中心”处查阅)。申报人在填写网络申报材料时,需认真阅读填写要求,仔细校对,注意保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络申报材料一旦提交,将不能退回更改。
2.资格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网络申报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资格审核。
凡不符合文件中一、二、三项要求的《评审书》,或《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中出现申报者或参加者姓名、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均视为违规,不予通过审核。
3.省规划办复审。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人员对学校审核通过并上报的审核材料按照要求进行复审。
4.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经网络审核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课题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进入评审阶段。(具体公示时间待省规划办通知)
5.电子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在课题申报平台自行生成并下载带水印的《评审书》及《活页》。
(2)申报人将带水印的《评审书》经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生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并同PDF版本《活页》(无需盖章签字),交科研处统一审核并报送。
(3)材料上交时间待科研处通知。
6.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附件:
1.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重点课题题目
科研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