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以教社科厅函〔2023〕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的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为准。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于6月18日前将电子版交所在学院、中心科研负责部门。
2.6月19日各学院、中心对本单位申报教师提交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1个项目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在6月19日17:00前报科研处社会科学科。
3.6月20日科研处对上报的项目组织校级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1个项目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
4.经学校确定的申报项目,申请人须登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进行网络申报。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以质量为核心,择优申报,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如出现违规申报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将予严肃处理。
附件:
1.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2.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联系人:张洁 内线7103 外线029-85628124
科研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