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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社科联〔2024〕111号《关于组织遴选陕西省社科联特聘研究员的通知》,为进一步凝聚我省社科界高层次人才,构筑创新人才高地,激励社科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群体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陕西特点、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陕西省社科联决定遴选聘请一批特聘研究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遴选聘请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推进社科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遴选条件
参与遴选的专家须全职在陕西工作,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研究问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学风端正、信誉良好,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没有项目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在全省社科界具有一定影响力,主持过重大社科研究任务,具有领军人才才能和优秀团队组织能力,在理论前沿研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大科学研究和区域特色产业等研究领域取得重大成果。
3.获得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及《求是》杂志等中央“三报一刊”和《学习时报》《党建》等中央媒体发表过文章的优先聘任。
4.能承担省社科联委托的各项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突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程序
1.本次遴选采取推荐和直接聘任的方式进行,每个单位限报10名。
2.请符合条件且有特聘意愿的专家,认真填写《陕西省社科联特聘研究员申报表》。
3.学校按照特聘研究员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审核后,将特聘研究员建议人选《申报书》和《汇总表》报省社科联。
4.省社科联组织评审,经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文并颁发聘书。
四、有关要求
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六份)和汇总表(电子版)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佳 内线:7103 外线:029-85628124
附件:
1.陕西省社科联特聘研究员管理办法(试行)
2.陕西省社科联特聘研究员申报表
3.陕西省社科联特聘研究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