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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31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各单位、全体教职工及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及《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利申请流程,提升专利质量与转化效能,避免盲目申请和非正常专利现象。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4月1日起,对我校拟申请发明专利全面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与对象

(一)专利类型:以“西京学院”为专利权人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暂不纳入评估范围)。

(二)评估对象:由我校教职工或学生作为第一发明人提交的职务发明创造。

二、评估内容

专利申请前评估分为“自评”与“第三方机构评估”,重点从以下维度开展:

(一)创新性评估:包括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判断是否具备授权前景。

(二)可转化性评估:结合技术先进性、市场应用场景、产业化成熟度及经济效益等,评估专利的市场化潜力。

三、评估流程

1. 发明人填写《专利申请前评估表》(附件1),撰写《发明专利技术交底书》(附件2),明确技术方案核心创新点及潜在应用场景。

2. 发明人通过校内科研服务系统“专利申请备案”发起专利申请登记流程并上传附件1、附件2。

3. 科研处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技术方案进行复核,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反馈至发明人(评估周期一周,专利申请前评估费用由科研处统一结算)。

4. 评估结果分为A(优先申请)、B(建议申请)、C(谨慎申请)、D(不建议申请)四档。评估结果为A、B类的专利可直接通过申请流程。

5. 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发明人方可办理专利代理委托及用印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质量导向:评估结果为C、D类的专利,原则上不得以学校名义申请;对未通过评估擅自申请的专利,学校不予认定成果及经费支持。

(二)优化资源分配:学校将优先支持评估结果为A类的专利申报省部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并推荐至合作企业进行转化对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菊生、杨帅

电话:029-89254045

附件:

1.《专利申请前评估表》

2.《发明专利技术交底书》






西京学院科研处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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