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部署,加快全面创新驱动和全面深化改革双引擎,2017年西安市科技计划设立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撑计划、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两创基地建设计划、科技金融结合计划、知识产权强市计划、农业科技创新计划、社会发展引导计划、创新环境建设等九类计划。
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所有计划须在“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填报(通过网址http://www.xaxmk.gov.cn,点击“申报用户”注册登陆)。选择报送地区(归口管理部门)时,市属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报送地区选西安市本级;其他企事业单位,按照注册地或纳税地选择报送地区。注:我校归口管理部门为陕西省教育厅,我校为省属高校,报送地区选西安市本级。
(二)指南中发布的八类计划(除两创基地建设计划外),同时须在西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申报系统中填报。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和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登陆西安科技网(http://www.xainfo.gov.cn),进入“西安科技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在线提交(无需传送附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撑计划、科技金融结合计划、知识产权强市计划、农业科技创新计划、社会发展引导计划、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登陆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kjjh.xainfo.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无需传送附件)。
(三)可行性报告、企业发展规划、商业计划书、项目实施方案等按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相关申报表格和编制提纲可在西安科技网下载。
(四)申报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五份,勿另行加装其他材质封面。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西安市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单位,同时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
2.以企业为实施主体的项目,要求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范围内。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申报单位需在西安科技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3.已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扶持未验收结题或同一年度内已申报市级其他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获得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4.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需出具承诺函。
我校申报人员请按照以上通知及指南(见附件)认真填报。我校网上填报、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因学期末学校统一安排培训,请尽量提前申报此项目。
科研处联系电话:85628124 6889 地址:1号行政楼2层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