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
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指南》于2017年1月1日后发布,以上管理办法可登陆国家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申请受理专栏查看),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书中说明。
没有申请系统账号的我校申请人请务必于2017年1月12日前向科研处申请开户,申请方法:发送个人信息(姓名,所在院系,个人常用邮箱,拟申报题目)至科研处西京邮箱(keyanchu@xijing.edu.cn),待收到基金委确认邮件后申请项目。
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申请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我校申请人务必在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项目,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科研处形式审查后通知申请人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报送科研处办公室。如有合作单位盖章等情况的项目请务必提前提交并办理。
科研处计划项目科地址:1号行政楼2层大厅
电话:85628124 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