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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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宋小军

电话:18392620188

e-mail:421454692@qq.com

办公地点:后勤(华煜公司)二楼

餐饮管理处是负责学校餐饮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全面开展学生食堂监管工作,具体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健全规章制度,梳理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促进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与承接餐饮管理服务保障业务的承包委托企业共同制定服务保障质量标准,并负责对服务过程中各类契约合同执行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重视和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五)重视和加强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消防安全。

(六)制定并执行餐饮工作计划、部门年度经费预算。与承包企业或委托管理企业加强联系,理顺双方工作程序和工作关系。

(七)积极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改进食堂工作,提升食堂管理和服务水平。

(八)维护好食堂设施设备,做好食堂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九)做好与其他管理部门、合作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